各年级组(含春江分部、恒大分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抓牢培育共产主义接班人根本任务,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持续激励少先队员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决定组织参加锡山区、无锡市“追梦好少年”展评活动及全省“百万少年争当‘江苏好少年’”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
二、评选范围
全校少先队员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2009年5月31日(含5月31日)后出生的中小学少先队员。参评锡山区“追梦好少年”的,需获得过“红领巾奖章”个人一星章(截至2024年4月1日);参评无锡市“追梦好少年”的,需获得过“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截至2024年4月8日);参评“江苏好少年”的,需获得过“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截至2024年4月28日)。
2.理想坚定。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要求,主动了解新时代的伟大变革,认真参加“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学习。
3.品行优秀。在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磨炼坚强意志,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有较强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在少先队员中有较强的表率作用。
4.勤练本领。在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善于创造、勇于实践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踊跃参加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红领巾讲解员”“红领巾寻访”“红领巾爱劳动”“少年科学院”等少先队活动。参评锡山区“追梦好少年”的,需在获得“红领巾奖章”个人一星章以来,到革命旧址、烈士纪念设施、博物馆等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开展红领巾讲解不少于1次,参加校外红色寻访等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参评无锡市“追梦好少年”的,需在获得“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以来,到革命旧址、烈士纪念设施、博物馆等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开展红领巾讲解不少于2次,参加校外红色寻访等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参评“江苏好少年”需在获得“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以来,到革命旧址、烈士纪念设施、博物馆等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开展红领巾讲解不少于3次,参加校外红色寻访等实践活动不少于3次。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校要将展评活动覆盖到所有少先队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逐级进行展示、评议、公示、推荐。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终由学校少工委审核确定名单,报区级少工委,区级少工委负责审核所有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少工委。
2.严肃工作纪律。在活动中,要务求工作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相关人员参与资格;如发现有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格、存在严重错误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3.规范申报条件。各校上报的锡山区“追梦好少年”、无锡市“追梦好少年”“江苏好少年”要具有广泛性、普遍性,不得集中于某一年级、某一班级。5年内曾获得锡山区“追梦好少年”、无锡市“追梦好少年”“江苏好少年”的队员,不再参评同一荣誉。凡获得2024年锡山区“追梦好少年”称号的队员同时获得区少工委颁发的“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获得2024年无锡市“追梦好少年”称号的队员同时获得市少工委颁发的“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获得2024年“江苏好少年”称号的队员同时获得省少工委颁发的“红领巾奖章”个人四星章。
六、具体要求
1.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材料要求。
参评锡山区“追梦好少年”的需报送公示证明和汇总表(附件3),以上仅需报送电子版材料,申报表(附件2)及其他佐证材料;参评无锡市“追梦好少年”的需报送公示证明、申报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以上电子版和纸质稿同时报送)以及电子版佐证材料;参评“江苏好少年”的需报送公示证明、申报表(附件6)、汇总表(附件7)(以上电子版和纸质稿同时报送)以及电子版佐证材料。
3.推荐程序:(1)各中队积极发动
(2)队员自愿参评
(3)年级组内择优推选上报德育处
(4)校长室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选上报区教育局。
友情提醒:各位中队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务必严格把关,于3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德育处。
少先队无锡市东亭实验小学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附件1
2024年“追梦好少年”名额分配表
年 级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本部一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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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二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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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本部三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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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本部四年级 | 1 | 2 | 31 |
本部五年级 | 1 | 4 | 31 |
本部六年级 | 1 | 6 | 42 |
春江分部 | 1 | 5 | 54 |
恒大分部 | 2 | 7 | 72 |
共计 | 6 | 24 | 260 |